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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章寧旦 法制網通訊員楊曉梅 莊惠婷
  6月4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宗強制醫療案件在覆議中實行聽證程序。據悉,這是廣東省內就此類案件的審理首次啟動聽證。廣州中院表示,今後對於爭議較大的強制醫療覆議案件都將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聽證方式進行審理。
  2012年3月24日下午4點多鐘,被申請人歐某某在廣州市天河區一間賓館內鬧事,持木棍在賓館大堂內追打賓館員工,又持木棍毆打到服務台準備結帳的顧客楊某頭部,致其倒地後繼續對楊某頭部進行毆打,緊接著又持木棍跑出賓館追打聞訊趕來的保安人員和群眾,楊某因受鈍性暴力作用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其餘三人構成輕微傷。
  案件發生後,經司法鑒定,被申請人歐某某案發時的精神狀態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遂向天河區法院提出對歐某某進行強制醫療的申請。天河區法院依據司法精神病鑒定意見,經徵詢醫療單位意見,並會見被申請人歐某某,作出對歐某某強制醫療的決定。宣判後,被害人楊某的父母向廣州中院提出申請覆議。
  廣州中院查明,本案共做過四次司法精神病鑒定,廣州市精神病醫院作出的兩次鑒定均認為歐某某患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作案時處於發病期;另兩份鑒定為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廣東精衛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作出,都認為歐某某作案時患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無訴訟能力。上述四份精神病鑒定該如何採信將直接影響對歐某某強制醫療決定是否適當以及應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定。
  鑒於本案司法精神病鑒定意見存在分歧,精神病鑒定專業性強,為保證案件質量,廣州中院決定就此案召開聽證會。
  當日的聽證會由被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及其邀請的精神病專家、歐某某的代理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本案部分鑒定人等各方出席,參會者分別就取證過程的合法性、歐某某是否吸食毒品、鑒定過程、不同鑒定意見的採信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
  被害人代理人在聽證會結束後,對廣州中院就此案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和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表示感謝。
  法院還邀請了人大代表全程旁聽審理,廣東省人大代表徐嵩律師、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易詠紅副主任認為廣州中院對強制醫療案件召開聽證會是一種積極嘗試,有利於保證各方充分反映意見,將有效緩解案件矛盾,確保案件質量,並就司法求助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原標題:廣州中院強制醫療案件首次啟動聽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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